天津港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天津港保税区空客a320项目2023年运行技改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
天津港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航空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天津港保税区空客A320项目2023年运行技改第一包 (项目编号:SZ2023-BS-F007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港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航空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空客A320项目2023年运行技改第一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东区月牙河东路与兰峰道交口以南瀚棠园12号楼底商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2023-BS-F0073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空客A320项目2023年运行技改第一包
预算金额:979.4752万元
最高限价:979.475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979.4752 | 979.475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空客A320项目2023年运行技改第一包包含:自控柜升级改进、安防系统升级改进、厂区楼内电表维修、厂区照明节能改进升级、强电系统杂项维修、助航灯系统调光器改进升级、动力站14台冷却塔维修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到 2023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月牙河东路与兰峰道交口以南瀚棠园12号楼底商2号
方式:(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2)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a.现场领取:以现金形式支付。b.网上领取:请供应商须发送邮件至邮箱:,邮件标题内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邮件正文为“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单位地址”并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项目联系人会通过邮件予以回复,标书费汇款方式将在回复邮件中告知。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发送招标文件。(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费到账日期为准) 时间为每日8:30-12: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二楼201-2室(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航空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月牙河东路与兰峰道交口以南瀚棠园12号楼底商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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