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保险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保险项目项目JH23-210882-00798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9】【我要】【关闭】
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 突发公共事件保险 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 突发公共事件保险 项目 (项目编号: JH23-210882-0079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9 月 19 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882-00798
项目名称: 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 突发公共事件保险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61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1761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 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9 月 8 日 08时30分至 202 3 年 9 月 14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方式:在线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9 月 19 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六、开启
时间: 202 3 年 9 月 19 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电子评审系统供应商自行解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中路西 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路二高街 2号
联系方式: 0417-588900 9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支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06601101040030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7-588900 9
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
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保险项目项目JH23-210882-0079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9】【我要】【关闭】 |
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保险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882-00798 二 、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突发公共事件保险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1,76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突发公共事件保险 服务类 名称:突发公共事件保险(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为大石桥市辖区居民投保突发公共自然灾害、突发公共火灾爆炸、突发公共拥挤踩踏、突发公共传染病、突发公共执法人员、应急费用补偿险。 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承保服务、理赔服务、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1、承保服务 我公司承诺,制订合理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出单及收费等工作内容与完成时效;约定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单证缮制、费用收取等工作的具体内容。同时,就工作流程与实际工作环节中存在差异的问题随时或定期进行修订,保证工作流程的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被保险人就某些具体问题存在疑义,通过书面、传真等形式递交到我公司,遇到具体问题时,我公司会上门给予当面解释或说明,并承诺在第一时间(1 天内)上门给予当面解释和说明。同时我公司项目服务小组成员提供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手续服务,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2、理赔服务 以服务和保障民生,解决政府短期筹资为目标,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我公司将按应急部门要求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参与救援工作,同时发挥我公司的人员、物资优势,提供人员、车辆等多种救援手段。 3、专业的预防服务 (1)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防灾防损机制。 在投保后,每年至少为当地政府机构和人民群众举行一次公益性风险防范培训;定期编印灾害求生手册、产品介绍手册,通过风险知识科普形式下发;随时与属地气象局做好密切互动,通过人保小程序等渠道为广大用户推广灾害天气预报与事件预防办法;按照当地政府实际需求,由我公司提供能力范围之内的其他服务。 (2)建立风险方案 我公司将积极配合被保险人做好所有风险事故的原因分析工作,帮助被保险人建立风险档案,协助做好改进和防范工作。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我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每年定期召开保险联席会,由我公司保险领导小组、现场服务小组人员及被保险人的相关人员参加,聆听意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泽梅、王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突发公共事件保险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 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大石桥市哈大中路西50米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哈大路二高街2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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