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配件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河源市
(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 的委托,对 2023年度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配件耗材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GDHS202309CS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度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配件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40 . 16 万元(注:投标报价超出对应预算金额的作废标处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2023年度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配件耗材采购项目 | 1项 | 40.16 万元 | 合同签订后 20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30天内完成验收 |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登记及磋商文件的发售:
1.报名登记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 3 年 10 月 07 日至 202 3 年 10 月 09 日 (上午 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详细地址:河源市长安东路大参林药店旁边安群小居 3号4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报名经办人是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 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用 A4纸或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7 日 15 时 30 分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室(详细地址:河源市长安东路大参林药店旁边安群小居 3号4楼)
十一、磋商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7 日 15 时 30 分
十二、磋商地点:评标室(详细地址:河源市长安东路大参林药店旁边安群小居 3号4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 自 202 3 年 10 月 07 日至 202 3 年 10 月 09 日止 。
十四、 公告信息查询:本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 http: //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广东省河源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 118号环保大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517000
2)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河源市长安东路大参林药店旁边安群小居 3号4楼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 编: 517000
十六、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 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02 3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