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23-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福建
-泉州市
泉港区 2023-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源文件)
泉港区 2023-2025 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
工监理 答疑纪要及补充 修改 通知
报建编号: 3505052302170201
招标编号: 泉港施招字 2023第25号
致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 泉港区 2023-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 2023第25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答疑纪要
提问 1: 招标文件中对于投标人 “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且业绩中建安总投资额应≥1 亿元),等级为三级。及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且业绩中建安总投资额应≥1亿元),得基本分 1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 2分,加分不超过 4 分。根据住建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2007》131号文要求及福建省监理招标文件《2018》版范本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业绩的指标无造价要求,只有等级划分。建议将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业绩要求更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中的 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 三级。
回答: 详见 补充修改内容第 1点、第2点。
提问 2: 本招标项目业绩: 市政公用工程的城市道路中含有给排水管道,且工程造价大于 1亿元,业绩是否满足投标要求?请明确。
回答: 详见 补充修改内容第 1点、第2点。
提问 3: 专监和监理员为什么只能使用福建省培训的人员,外省培训的监理人员不能用吗?存在限制投标人的行为。
回答: 详见 补充修改内容第 3点。
提问 4: 新建污水管道直径多少米?
回答: 管道直径 DN600mm以下。
提问 5: 本项目要求配备 16人,太多了。
理由:为减轻监理企业人员备案压力, 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已减少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
建议:删减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员各 3人,安全监理员可由项目监理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理由: 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 , 工程规模在 50000万元及以上,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加人员,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提问 6: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4.3“(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自2018.8.1起,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请确认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回答: 不需要提供网页截图。
提问 7: 招标文件第 62页五、签约酬金、第72页2.1.1、第85页9.3.11、第88页A-3中包含“保修阶段”,第78页5.3含“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 [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建议:删除“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答: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删除相关的 “保修阶段”的描述。
提问 8: 第 78页5.3②“...待工程竣工结算批复后28天内支付至监理结算价款的97%,一次性扣留监理服务费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 监理人在工程完成结算并审核批准后 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委托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监理服务,质量保证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14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建议修改为“ ...待工程竣工结算批复后28天内支付至监理结算价款的100%”。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9: 招标文件第 62页五、1“如果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期延期的,则监理服务期限相应延长,不增加监理服务费”,建议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的合同专用条款修改为“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0: 招标文件第 72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1“...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理由: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规定应为“安全生产管理”。
建议:修改为 “安全生产管理”。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1: 招标文件第 73页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2(4) ④ “...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等参加的质量例会”,本项目人员未要求配备总监代表,建议删除。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2: 招标文件第 92页第四条(四)“ 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似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
理由:因为对监理单位来说,试验、检测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由项目监理部人员送检。
强烈要求:删除此条款。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3: 招标文件第 76页2.3.4、第81页9.3.1(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月到位率不低于25天),不得兼职”。
理由:按闽建建【 2018】37号文件注:“2.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强烈要求: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 总监 在同一设区市可兼职。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4: 招标文件第 78页4.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5: 本项目要求提交 “履 约 担保金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而招标文件第78页 5.3“预付款: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
理由: 按闽建 [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6: 招标文件第 79页6.2.2强烈要求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此外6.2变更少了6.2.3、6.2.5、6.2.6,强烈要求增加“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7: 招标文件第 80页9.1履约担保形式建议增加“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因为按闽建筑[2015]29号文(一)“…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并修改。并按闽建筑[2018]19号文取消闽建筑[2015]29号文中关于“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规定,修改为“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 18: 招标文件第 82页9.3.1(5)“...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兼任其他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此处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包含“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吧?
理由:按闽建建【 2018】37号文件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允许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兼职。
回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修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 “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 且业绩中建安总投资额应 ≥ 1 亿元) ,等级为三级 ” 修改为 “ “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三级 ” 。
2、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3.3.2评分标准中资信业绩分项评分标准里的企业业绩项具体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企业业绩 (满分 15 分) | 投标人 “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 业绩 (且业绩中建安总投资额应≥1 亿元) ,得基本分 1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 2 分,加分不超过 4 分。 |
修改为:
企业业绩 (满分 15 分) | 投标人 “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项目,得基本分 11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业绩(且业绩中建安总投资额应≥1亿元)另加 2 分,加分不超过 4 分。 |
3、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关于 “具备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 修改为: “具备省级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省级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
本 答疑纪要及 补充 修改 通知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 答疑纪要及 补充 修改 通知 不一致的,以本 答疑纪要及 补充 修改 通知 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 答疑纪要及 补充 修改 通知 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 泉州市泉港区水利水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
2023 年 10 月 9 日
答疑文件.edox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