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石佛乡公平村至大力山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浙江
-衢州市
项目编号:LYSG2023-242-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石佛乡公平村至大力山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9-330825-04-01-123756),项目业主为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衢州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地处龙游县石佛乡,主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公平村,终点桩号K6+837位于大力山村,路线全长6.837km。主线路面结构采用:泥结碎石路面,拼宽至5.5m;支线A起点AK0+000位于主线终点,沿大力山村道延伸510m;支线B起点BK0+000位于大力山村道穿村段结束位置,沿村道延伸300m;两条支线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拼宽至5.5m;公路等级为四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涵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概算造价1250万元,具体详细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65天(12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1)、投标单位社保不少于40人。(2)、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截止日前1个月的社保清单(如当地社保无法提供,则提供最新1个月的社保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
(3)浙江CA互认办理流程:在统一登录界面右侧“CA办理入口”或登录_system.html,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免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0月13日17:00时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网、龙游县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不见面方式。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3)信用等级最高的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31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服务平台”、“衢州市网”、“龙游县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地 址:龙游县石佛乡
联 系 人:曹伟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龙游县世贸城2幢2043、2044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