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产业转移工业园-河梅南路市政工程、宝安大道延长段市政道路工程及c-02-03、c-02-05回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广东
-深圳市
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河梅南路(二纵路至景旺大道段)市政工程、宝安大道(五纵路至六纵路段)延长段市政道路工程及C-02-03、C-02-05回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更正 公告
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河梅南路(二纵路至景旺大道段)市政工程、宝安大道(五纵路至六纵路段)延长段市政道路工程及C-02-03、C-02-05回迁安置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已于2023年09月 28 日在广东省平台(广东省·河源市) 、广东省 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发布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 更正 :
一、原招标 文件 的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中的 企业获奖 : “ 2020年1月1日 以来( 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建 的(不含参建项目)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 得 1 分; 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分。 ” 更 正 为: “ 2020年1月1日 以来( 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建 的(不含参建项目)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 得 1 分; 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分。 ”
二、 其他事项不变,招标文件 若同类问题描述与上述更正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更正公告为准 。
三、 招标文件以 。
招 标 人(盖章): 龙川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 机构 (盖章) :
2023年 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