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河路绿化恢复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
江苏
-扬州市
受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 就 周庄河路(东侧供电管道位置)绿化恢复工程 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周庄河路(东侧供电管道位置)绿化恢复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 2 0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DCCG-20230926号
项目名称: 周庄河路(东侧供电管道位置)绿化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43.57万元
最高限价: 31.94 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 (原件) ;
2)资格声明 (原件) ;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 原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 2 年度 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 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资格 。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 3 年 6 月至 202 3 年 8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 2023年10月 12 日 下午 17:30(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报名联系人: 蒋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 2 0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 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 2 0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 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000 元 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 3210271101201000008110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 非中标单位直接退还。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2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 售价:资料费 500元, 报名前以单位名义汇至 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 备注项目名称。
7、 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 77号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工
电 话:
2023年10月10日
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
: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收到采购文件,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邮 箱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所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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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固定电话:)。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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