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24年黄土高原原面保护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镇原县2024年黄土高原原面保护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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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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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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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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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镇原县2024年黄土高原原面保护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001 | ZYSBYMBH-2023-SJ | 服务类 | 3.0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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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 2024 年黄土高原原面保护项目
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0-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邀请采购方式选取镇原县2024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被邀请的三家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且与本项目特征相符,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ZYSBYMBH-2023-SJ
二、招标内容、最高限价及评标办法
1.招标内容:镇原县2024年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初步设计编制
2.服务内容:外业测量、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绘制及预算编制等相关内容
3.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勘察勘测及编制
4.质量要求: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省市审查批复
5.最高限价:工程建安费的3.0%,(注:系统报价时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设计费率,如3即对应3.0%,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6.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受邀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及专业。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有负责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经历。上传文件时必须提供身份及资质有效证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职称证、学历证件、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参与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资质证件复印件盖章)。
3.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5月﹣ 9 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2023年5月﹣ 9 月依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的完税证明和清单;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满3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提供近年来同类工程相关合同文件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 . gscredit.gov .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及"信用甘肃"(www .gscredit .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议。
四、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3年10月 10 日 18 时至2023年10月1 6 日9时登录庆阳市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投标人,请将与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证明文件纸质版(必须包含营业执照、资质文件、分项报价表等)加盖公章并整理装订为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于 成交公示结束前 送至镇原县管理局(镇原县林水大厦9楼9 11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管理局
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9楼
联系人: 姜文选
电话:
2023年10月10日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9097)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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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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