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科技创业园生活区物业服务采购采购预告
浙江
-金华市
招标预告
义乌科技创业园生活区物业服务采购 征求意见函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 义乌科技创业园生活区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成交)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关于在全市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 [2017]17 号)规定,义乌综合信用等级为 D 、 E 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3 )本项目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投,仅接受单一法人为投标体的投标;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二、 资格审查: 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三、招标项目要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7:00 前将书面材料送至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 () (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中心
详细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4 楼 4056 室(望道路 300 号)
邮编: 322000 联系人:
电话:
义乌市金梧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投标中心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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