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基建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审价协议单位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基建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审价协议单位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WH01CG2023FW168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 FS34020120231271号 )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教育基建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审价协议单位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2 号办公楼 203 室
2.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莲花路交口尚泽国际
3.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绿地蓝海国际大厦 C 座 14 楼
4.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金泰商务大厦 901 室
5.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徽州大道 183号九华山庄综合楼1209室
6.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柏庄财富广场 1#办公楼 421 室
7 .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 333号新地中心6 幢办 1702-1706
8.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古运路 15 号城发天地大厦 13 楼
9.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 1102 室
10.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251 号
11.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 252号顺吉大厦7层A5区
12.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之光写字楼 B座1235
成交金额: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收费标准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 [2007]86 号文)的 60%执行。审价收费标准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文)的 50%执行。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芜湖市教育基建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审价协议单位 服务范围: 1、市教育基建项目2万元以上的均需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审价工作。 2、本次协议单位征集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和审价服务费用在30万元以内(不含30万)的项目。 服务要求:(一)对应征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配备。 2、拟派专业人员配置合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制度。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即项目分配、资料移交、编审对接、勘察工地、参加定审会议等重要环节及现场签章,需项目组成员完成,严格执行“人证合一”、“ 签章统一”、“编审回避”的规定。 以下为不再委托审核事项或暂停审核业务分配的情况: ①不能落实“人证合一”、“签章统一”的; ②在接到任务通知后 2 小时内不能响应,24小时内项目组成员(携带身份证)不能够到达现场执行任务的; ③未履行“编审回避”制度的。 3、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中遵守编审纪律、规范编制、审价行为;不得擅自变更编审人员,保证服务质量和进度。如果发现编审人员不是项目组成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4、质疑和投诉按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对应征人考核要求 1、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及审价项目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完成每个项目每天扣减 1%服务费,逾期 3 天取消该项目任务。 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文件及审价报告因质量问题退回或超过约定结案日期的,每个项目至完成时每超期一天扣减 1%服务费。 3、项目组成员因工作责任心、工作质量等不能满足对工作质量要求的,乙方需无条件换人,以确保编审质量。 4、项目组成员接到甲方通知需到现场的,必须认真完成现场踏勘工作,认真仔细进行现场记录。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2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 和省、市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孙春、贾成龙、凌代红、王寒之、葛异才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采购文件约定的5000元执行
金额:5000元,由入围供应商均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2. 成交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3.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4.需解锁、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天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 5 家单位得分相同,并列第 12 名,最后一名成交供应商由 评审小组通过抽取系统随机抽取产生。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芜湖市教育基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 82 号
联系方式: 靳 工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十、
1.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