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商丘市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3-422、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10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2.1 采购内容: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 天内完成供货;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E4114002441D06884001001 | 虞城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 需解锁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与民主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旺角广场二楼北侧201号 | 4,200,370.00 | 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范雪蕊、乔颖慧、安敬江、石友志、孔庆根(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55,405.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市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西段联系人:孔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万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金岸大厦5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