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苑吉畅园党群服务中心内部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项目概况
扬子新苑吉畅园党群服务中心内部装饰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获取相关信息,并于 2023年10月17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ZZYCG-20231011018号
项目名称: 扬子新苑吉畅园党群服务中心内部装饰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竞争性谈判 □询价
预算金额: 9.5 万元。
最高限价: 9.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工期: 1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谈判响应函 (原件) ;
2)资格声明 (原件) ;
3)若法定负责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
4)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谈判确认函,并于 2023年10月16日 下午 5:30(北京时间) 前将 谈判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 和 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费付款回单扫描件 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谈判,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
报名联系人: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售后不退,由采购人收取材料费,费用汇入指定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扬州农商行施桥支行
32102711012010000081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10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 302。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 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根据苏财购〔 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3、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份 副本份数:2份
4、 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施桥镇扬子西路 18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 19号二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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