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胎儿监护仪、遥测中央监护系统等一批废标公告
广东
-佛山市
一、项目编号:2023樵资源(采购)046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胎儿监护仪、遥测中央监护系统等一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遥测中央监护系统):
废标理由: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2(中心胎儿监护仪):
废标理由: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4(中央心电监护系统(新生儿)):
废标理由: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遥测中央监护系统):
主要标的信息: 无(废标) 。
合同包2(中心胎儿监护仪):
主要标的信息: 无(废标) 。
合同包4(中央心电监护系统(新生儿)):
主要标的信息: 无(废标)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每个包组以对应每个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本项目所属的采购类别:“货物”。 ①100万(含)以下项目,代理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规定收费执行; ②100~200万(含)以下项目,代理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规定收费标准八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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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遥测中央监护系统 | 0 | 无 |
| 2 | 中心胎儿监护仪 | 0 | 无 |
| 4 | 中央心电监护系统(新生儿)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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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九龙五金不锈钢交易中心3号楼西座402室
联系方式: 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舜健
电 话: 3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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