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鄄城经济开发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菏泽市
山东鄄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技术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鄄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726000202302000089
项目名称:山东鄄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万元
最高限价:7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元) |
A | 山东鄄城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技术服务项目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 或信用山东中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根据菏财采〔2022〕9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 3 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7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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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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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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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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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3.1磋商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电子版招标文件,(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版招标文件格式为.lcczb,潜在供应商需在获取时间内获取,具体操作方式请查看鲁采采首页-常用工具-《供应商操作手册》,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鲁采采技术支持:。)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中国山东、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自身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登记注册,责任自负。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解密(请提前熟悉解密流程)解密技术支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上交易,响应文件目前采用电子版的方式,供应商需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解密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解密方式:供应商可通过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 “常用工具”栏目中《鲁采采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查看,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鲁采采技术支持联系。
注:凡采购文件中涉及到需要递交的原件及资料,均需上传复印件或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2.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后,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网站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磋商会议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供应商须在项目开标前,进入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在服务平台点击【菏泽市政采信用管理系统】进入信用系统完成账号注册(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截取当前的信用星级和分数,作为供应商信用情况的参考。在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需登录菏泽政采信用管理系统,对本次项目的各阶段参与主体完成信用评价并于系统内提交评价结果。(此项不作为供应商参与评审的资格项和评分项)
注: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参与,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平台链接通知:9000/UkeyHandle/service/login/hzcqjyzx)。供应商在使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联系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注: 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前登录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供应商需使用 CA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若供应商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 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鄄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鄄城县建设街中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鄄十路与建设路交叉口50米路东
联系人: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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