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阿克苏市一喷多促补助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项目概况
2023年阿克苏市“一喷多促”补助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3-A-43-02
项目名称: 2023年阿克苏市“一喷多促”补助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569600
最高限价(元): 569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阿克苏市“一喷多促”补助项目(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96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特定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5:30至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新疆(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网上投标,网上开标、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锁。已办理CA锁的,需添加在使用的功能。CA锁办理或升级地址:阿克苏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D5数字证书窗口(地址位于阿克苏市多浪河二期),联系人:,咨询电话:。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网站办理。供应商因未注册入“供应商库”、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①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阿克苏市前程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阿克苏市新华世纪酒店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