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长春新区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一标段
吉林
-长春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ZHYB-ZB- 2023 033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 已由 以 长发改审批字 [2022]2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 为 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单位 为 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以资格后审 的 方式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长春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长春新区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一标段 ;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长春新区工程 2023年 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2.2.1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全建设周期的报建报批、设计管理及优化、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并提供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服务等;
2.3 建 设地点:长春新区 ;
2.4 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及扩建泵站 26座,铺设二次供水管网约148.66 公里、改造楼内管道及水表约4.75万户,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2.5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3 年项目全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后结束;
2.5.1 项目管理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及后期国家、省市审计完成结束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
2.7 项目投资金额 : 约为 25000万元。(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企业近三年(20 20 年 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 类似 项目管理业绩 ( 类似项目管理业绩包括代建项目管理业绩或甲方委托代建项目业绩或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 ) 。
3.3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负责人 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具有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项目管理负责人 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 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 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 20 年 -202 2 年)财务状况良好;
3.6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 7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 20 年 1月1日至202 2 年 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 ,信用评价为 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年 10 月 20 日 16时 00 分,到吉林省一体化平台( 网站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 11 月 02 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3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 B2 08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执行公开开标视频会议模式,各投标单位参加视频会议开标即可,无需至开标现场(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5.5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吉林省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 龙湖大路 5799号
联系人:岳希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 B 8 A 栋 716室
联系人: 王东东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菜单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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