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小剧场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采购源论证公示
江苏
-宿迁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金鼎小剧场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87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建设的金鼎小剧场市场定位受众以青年、儿童 (家庭) 为主,对所处地理位置、人流量、社会知晓度、停车便利性等有特殊需求。既要保持有充足的客流,又不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另外,根据剧场预计设置150-200个座位的设想,其建筑面积不能少于1000㎡。
根据调研,宿迁市宿城区新青年路 2号金鹰天地广场商业街C区3层C04-301铺位位于市中心,周边3km常驻人口30余万人,两面临路,一面临河,距离居民区位置合适,人流量大,交通便利,便于人员疏散。同时周边中心小学聚集较多,符合市场定位。该商铺铺位面积约1100㎡。
综上 , 上述 C区3层C04-301铺位满足采购需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供应商为该商铺的所有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路 2号
三、公示期限
202 3 年10 月 16 日至 202 3 年 10 月 20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 202 3 年 10 月 20 日 1 7 :30 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一: 任俊 ( 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 )
专家二: 郭斌 (宿迁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专家三: 漆苏洋 ( 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 系 人: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 88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江苏 工程 管理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 19号兴邦商厦2号楼7层708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宿迁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 2号财政大厦5楼
联系电话: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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