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猛狮专项委外催收服务
广东
-汕头市
采购公告
受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委托,对其 “ 汕头猛狮专项委外催收服务 ( 重新采购 ) ” 项目实行询比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猛狮专项委外催收服务 ( 重新采购 )
1.2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 采购项目概况: 汕头猛狮专项委外催收服务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 一家
1.4.2 □ / 家
1.5 其他: 本项目允许个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向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催收人民币7366万元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付款方式: 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按月结算。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 1 )资质要求: /
( 2 )财务要求: /
( 3 )业绩要求: /
( 4 )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① 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 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③ 被列入《中国》( )发布的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④ 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发布的 “ 失信名单 ” 和 “ 暂停资格名单 ” 。
⑤ 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 “ 黑名单 ” 且在执行期的。
⑥ 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 “ 黑名单 ” 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 5 )其他要求:
①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 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3 )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 )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9月18日23时59分 至 2023年9月2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2023 年9月25日15时00分 ,逾期将无法递交。
5.3 方案讲述:
( 1 )方案讲述要求: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以 PPT 形式进行讲述;
( 2 )方案讲述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 3 )方案讲述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
( 4 )方案讲述方式:可通过远程线上形式参与项目讲述,具体方式将另行通知;
5.4 样品递交: /
5.5 其他:如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其他文件或资料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 46 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 107 会议室。
6. 信息发布的媒介
6.1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
6.2 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3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长: 3 日
7. 其他
7.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注册、 CA 办理及相关操作指南。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办理 CA ,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 CA 证书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非招标采购 -- 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 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50187476DF )
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详见平台操作指南:
_info/detail?id=86641C54866A4AD08F5BFAA3E828DF89
已办理企业 CA 的供应商,如 CA 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 CA 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 CA 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7.2 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 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
7.3 供应商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 400-888-6769 ,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4 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7.5 采购文件标注 “*” 的为否决项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被否决。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9. 异议受理
9.1 异议受理时间: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前提交书面异议函。
(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提交书面异议函。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9.2 异议提交方式:
(1)若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异议函。
(2)若异议人为自然人,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9.3 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9.4 就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公示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0. 监督机构
举报部门: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纪检工作部
电 话:
邮 箱:
202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