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湖北
-咸宁市
中标公告
业主单位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202309FJ-012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通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垃圾中转站)EPC于2023年09月15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0月12日在通山县教育局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0月1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需解锁 | 需解锁 | 需解锁 | ||||
投标报价 (元) | 22393912.50 | 22063375 | 22477425 | ||||
投标报价备注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5%;设计费下浮率:50%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5%; 设计费下浮率:42%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3%; 设计费下浮率:66% | ||||
质量(如有)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1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设备材料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设备材料质量 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 ||||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30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焦元金 | 焦通 | 叶林峰 | ||||
证书名称 | 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 | 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 | 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242151654439 | 鄂242161883655 | 鄂242161767812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通山县新城洋都大道67号联系人:徐立新电话(传真):需解锁2.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迎宾大道美好通天下117联系人:曹工电话(传真):需解锁.行业主管部门:/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4.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监督管理局地址:通山县滨河路73号监督管理局3楼310室联系人:朱主任电话(传真):需解锁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盖单位章)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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