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1)本次采购要求包一、包三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本次采购的医疗器械有,包一超低温保存箱、低温保存箱;包三医用冷藏箱)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本次采购的原装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厂家或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各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中的3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就1个包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