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停车场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澄清文件
湖南
-张家界市
业主单位
递交时间:2023-09-28 15:50:07 原文链接地址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0万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HNFJZCBZHPGF[JS]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10-22 17:30:00 | 
| 递交时间 | 2023-09-28 15:50:07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停车场扩建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有关补充通知发布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因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地下室,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设计规模应为中型,现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如下: (1)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 丁 级及以上资质” 修改为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2)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修改为 “具备/专业 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 2023年10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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