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2023年龙城区大平房镇和召都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已经由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农委 备案。招标人为 朝阳市龙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3年龙城区大平房镇和召都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朝阳市龙城区大平房镇、召都巴镇 2.工程规模: 建设任务2万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资金来源 | TP122000001002279001001 | 2023年龙城区大平房镇和召都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2023年龙城区大平房镇和召都巴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 365 | 34.0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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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利部)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 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四、投标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 1B 三楼)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3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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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3日。 2.领取地点: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领取招标文件 |
六、其他说明 |
6.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在开标解密环节,招标人(采购人)须点击“投标人解密”按钮,将生成的二维码通过直播提供给移动CA用户,进行远程扫码解密;实体CA用户正常远程解密。投标人(供应商)解密时必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全国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朝阳市龙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地址: | 朝阳市中山大街二段8号 | 代理地址: | 朝阳市龙城区兴中路98号 | 招标人邮编: | | 代理邮编: | | 招标人联系人: | | 代理联系人: | 梅晓春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代理邮箱: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代理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传真: | | 代理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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