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望区新市镇澄心村原村小学闲置场地等招租交易公告
安徽
(项目编号: NQ-0-2023-086 )
受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澄心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称“拍卖人”)定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马鞍山市中心【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汇通大厦(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五楼产权交易厅对新市镇澄心村原村小学闲置场地等农村产权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名称 | 建筑 面积 | 占地 面积 | 租赁 期限 | 起租价 | 竞租 保证金 |
新市镇澄心村原村小学闲置场地 | / | 约 1300 ?O | 5 年 | 5 万元 / 年 | 0.5 万元 |
新市镇澄心村澄心村原加工厂 | 约 200 ?O | 约 1300 ?O | 5 年 | 3 万元 / 年 | 0.3 万元 |
新市镇澄心村小林场房屋及场地 | 约 500 ?O | 约 5000 ?O | 5 年 | 6 万元 / 年 | 0.6 万元 |
二、招租要求
1. 经营业态:产品生产、办公场地;但不得用于洗浴、足疗、按摩,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执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竞得人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所有安全责任自负。
2. 房屋租金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七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及年租金 10% 的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年的 10 月份前缴纳次年的租金。
3. 本次招租的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村镇公益事业建设、委托人因特殊需要收回自用的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自行负责房屋及内部所有基础设施的装饰、维修等,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含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4. 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
5. 竞得人在承租期内不得翻建、新建、扩建或私自改造、破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房屋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房屋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 房屋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马鞍山市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 买受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租,但须在竞租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意向竞租人在竞租成功后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 7 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马鞍山市农村集体房屋租赁合同》。
四、报名时间及竞租文件取得
意向竞租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5 时止(上午 8:00-11 : 30 ,下午 14:30-17:00 ,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花山区鸿烈大厦 8楼802 室)报名获取竞租文件。
五、竞得人确认方式
1. 本次竞价会为现场举牌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 本场标的加价幅度为 1000 元 / 次或 1000 元的整数倍 / 次(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3. 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不足 2 名,在不改变招租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六、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 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下午 5 时止。
2. 意向竞租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账户 / 本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竞租保证金至标的对应的以下账户之一(五选一):
① 新市镇澄心村原村小学闲置场地 招租: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 95588345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 5210002002587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 7;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 200102677847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 126240010466688890000001054 。
② 新市镇澄心村原加工厂 招租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 95588352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 5210002002588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 3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 200102677893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 126240010466688890000001055 。
③ 新市镇澄心村小林场房屋及场地 招租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 95588360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 5210002002589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 4;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 200102677325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 126240010466688890000001056 。
3. 竞租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租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租人无资格参与竞租。由于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租人自负。
4. 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5. 如竞租不成,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中心统一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由马鞍山市中心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6. 竞得人在招租成交后七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年租金 10% 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 5% 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 2 日的,拍卖成交关系自动解除,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租保证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如标的再行拍卖,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且原竞得人不得参加再次拍卖的竞租。若原竞得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代理机构将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仲裁诉讼,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 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竞租人原因标的无法顺利移交致使违约的,将自动解除成交关系,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款、佣金不予退还。还。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拍卖人及委托人提交竞得人违约相关说明后,转汇至委托人,由委托人自行处置。
七、特别提醒
1. 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租赁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价会的竞租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房屋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意向竞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 意向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资格。
3.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意向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 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5. 此次招租项目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支付成交总价 1% 的佣金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八、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 5 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交: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6. 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马鞍山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3. 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九、招租时间及地点
竞价会定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马鞍山市中心(汇通大厦)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
十、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谭 萍 联系电话:
2. 委托单位: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澄心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连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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