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晋县委员会党校迁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河北
-邢台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共产党宁晋县委员会党校迁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宁晋县委员会党校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宁晋县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宁晋县委员会党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北部,308国道和滨湖东路交口西南侧。建设场地东至滨湖东路,北至308国道,西至为凤鸣湖,南至为宁晋县人民武部建设用地。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36.08亩(24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430.62㎡,其中地上36365.85平方米,地下17064.7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室、报告厅、讨论室等教学用房;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餐饮用房、学员宿舍和室内活动场地等活动用房;图书信息中心;后勤及附属用房与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并配建室外管网、绿化、活动场地等。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85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招标估算价:27347.08万元2.7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和地方建设标准,满足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总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进行盲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7 00:00:00至2023-10-2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 0元,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投标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平台。 5.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5.3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 5.4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进行电子签到的,或因投标人(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宁晋县平台、 交易平台、中国河北上发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共产党宁晋县委员会党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河北互联网大厦B座1610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丽红 | 联系人: | 聂帅一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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