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2023年教育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室建设及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固原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002745
项目编号: NXJRXM-23-16
项目名称: 隆德县2023年教育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训室建设及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3334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3345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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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标段:电工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 教学仪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5100 | |
| 二标段:运动训练专业室内体能实训室建设项目 | 体育运动辅助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21600 | |
| 三标段:汽车实训车间提升改造项目 | 教具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807800 |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3334500 |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付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4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1、1.2、1.3、1.4 即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承诺函”。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须注明承诺函名称。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记录: 4.1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一标段(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第二标段(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第三标段(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3-10-17 15:00:00 至 2023-10-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方式 :电子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1-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固原市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网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隆德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尚都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卜金兵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丁洁
电话: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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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