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能源
招标网
dnezb.com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服务热线:400-866-0818

付费指导

登录

注册

电力能源招标网

电力能源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企业查询
当前位置:

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

无锡市

发布时间:2023-10-1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无锡市恒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XS202310005项目名称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标段编号WXXS202310005-X01标段名称景观绿化工程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0月23日工程类型其它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2]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恒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锡山区鹅湖镇白米荡
2.1.2 建设规模:本次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白米荡实行生态护岸建设,绿化采用二级养护,养护期3年
2.1.3 合同估算价:63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1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07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注: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合同备案表)、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科室章、其他专用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1/10/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0/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7/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10:30 时至2023年10月23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恒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史菁菁
联系人:
毛闻员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10月1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山行审投[2022]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恒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锡山区鹅湖镇白米荡
2.1.2 建设规模:本次太湖流域望虞河西岸白米荡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白米荡实行生态护岸建设,绿化采用二级养护,养护期3年
2.1.3 合同估算价:63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1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07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注:类似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经备案的直接发包合同备案表)、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非科室章、其他专用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自2021/10/1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10/1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07/1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10:30 时至2023年10月23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恒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华夏南路1号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史菁菁
联系人:
毛闻员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年10月17日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付费指导

首页

服务热线:

400-866-0818

版权所有

易招慧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dnezb.com

京ICP备2024099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