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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

-

惠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18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项目澄清内容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类型澄清补充更正答疑补遗是否发布到外网: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关于惠州市惠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更正公告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市惠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城﹝2023﹞021)于2023年10月12日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现对原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的相关内容、工程量清单上传格式、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8-9页作以下更正:

条款号

原招标文件内容

变更后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3.6.3签字或盖章要求”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

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 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名后扫描放入投标文件。(注:以上“亲笔签名”是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采用黑色笔迹亲笔签名。)

(3)投标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亲笔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4)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

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和亲笔签名(如有)的作无效标处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

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只需上传XML2.0格式电子标书,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

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 亲笔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2)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 电子签名或 亲笔签名,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 电子签名或 亲笔签名后扫描放入投标文件。(注:以上“亲笔签名”是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采用黑色笔迹亲笔签名。)

(3) 投标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电子签章 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即可,除此之外其他投标文件格式中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4) 须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在该页有签章和签名即可,未加盖在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

(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电子签名 亲笔签名(如有)的作无效标处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指定模块提交。第四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只需上传XML2.0格式电子标书,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2、 招标文件第 9 -1 0 页作以下更正: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1、 电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2.0格式,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四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仅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不作为评标依据,只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内容中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除可屏蔽投标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必须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2、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正二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1)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二维码须与系统内上传的PDF格式电子版保持一致,包括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2)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封面须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亲笔签名。

(3)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

1、电子投标文件:由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PDF格式)、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PDF格式,)、第四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XML2.0格式,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四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仅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不作为评标依据,只公示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投标人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内容中须取消所有网址超链接,除可屏蔽投标文件中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必须与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一致(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doc或docx格式不需要再另行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不递交或递交后系统解密读取失败的(排除网络连接问题),视为无效投标。

2、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正二副(在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1)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所呈现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二维码须与系统内上传的PDF格式电子版保持一致,包括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2)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和第四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有效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封面须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

(3)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

3、招标文件第18页作以下更正:

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3.1

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

第四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

4、招标文件第23页作以下更正:

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 8. 合同授予

8.3履约担保

8.3.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3履约担保

8.3.1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5、招标文件第34页作以下更正:

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3.1初步评审中3.1.2

(8)违反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强制性条文的;

(12)投标报价中指定的20种主要材料、设备(以标底为样本,按单项材料费占整个材料费的比重和材料在工程中的重要性抽取,具体内容以相应专业的工程量清单指定的材料为准)的任何一种单价超出标底单价±15%范围以外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4)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

(16)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7)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9)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8)违反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3)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的;

(15)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

(16)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7)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8)投标文件内容及责任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6、招标文件第64页作以下更正: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3.其他说明3.1和3.1.1

3.1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由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书的内容包括:投标总价(书面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编制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执业资格章。)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单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评标指定材料表。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公布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为准,各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需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格式填报。

各投标人根据下列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书:

3.1.1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XML 2.0。

3.1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由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书的内容包括:工程部分投标报价总表、建筑工程投标报价表、设备及安装工程投标报价表、临时工程投标报价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设备价格汇总表等。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工程量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公布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为准,各投标人不得修改。

各投标人根据下列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书:

3.1.1(1)工程量清单(一)即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投标文件格式以易达软件水利定额

导出报表以PDF格式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量清单(二)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XML2.0,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工程量清单清标环节;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建安工程费用”的金额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二)“建安工程费用”的投标金额必须一致。

7、招标文件第79页作以下更正:

第九章3.工程找遍范围、内容和承包方式

3.1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 \ 等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3.2工程承包方式:中标人为本工程施工总/专业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按其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图纸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按其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其包干价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包括:

3.1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惠城区辖区内10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水域航道警示牌,建设和完善一级区视频监控和语音警示,完善陆域界碑、界桩、界标,建设关键性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具体内容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3.2工程承包方式:中标人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用”,即工程量清单(一)的工作内容,中标人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按其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图纸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按其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其包干价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包括:

3.2.6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二)“设备购置费”填报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8、招标文件第80 -85 页作以下更正:

第九章7.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

7.1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以施工图内容施工,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暂列金额、清单漏项、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及设计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分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该固定单价为中标人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分项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7.2本工程预算中各专业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用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

7.3 (2)本工程其他项目费中暂估价是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专业工程的金额,该项报价按招标人以下列出的金额填报,各投标人不得更改。暂估价包括的项目须经市财政、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

7.6本工程施工期间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及其他主材(具体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波动范围超过招标人确定预算相应材料单价±5%(不含±5%)的范围时,按以下方式调整相应材料单价价差,并根据调整的材料单价价差乘以其材料月总消耗量并计入税金后按每月为计价周期进行调整,并依据每月应调整价款调整结算价,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7.8本工程结算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按照《惠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惠府〔2019〕54号)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9.1工程备料预付款: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按该工程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的 %拨付。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

7.9.2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招标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 %(其中当期设计变更部分和主材价格调整部分为60%)每月拨款一次,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 %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 %,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审定价的 %;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 %;

7.9.3本招标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天内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7.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建安工程费用”的工作内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以施工图内容施工,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暂列金额、清单漏项、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及设计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分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该固定单价为中标人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分项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7.2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二)“设备购置费”填报的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7.3 (2)本工程其他项目费中暂估价是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专业工程的金额,该项报价按招标人以下列出的金额填报,各投标人不得更改。暂估价包括的项目须经区财政、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

7. 6 本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建安工程费用”的工作内容,施工期间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砂、石及其他主材(具体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波动范围超过招标人确定预算相应材料单价±5%(不含±5%)的范围时,按以下方式调整相应材料单价价差,并根据调整的材料单价价差乘以其材料月总消耗量并计入税金后按每月为计价周期进行调整,并依据每月应调整价款调整结算价,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7.8 本工程结算时按照 广东省水利厅2017年05月颁发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部分缺项参照广东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2018年颁发的《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7. 9 .1工程备料预付款: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按该工程合同价(暂列金额除外)的 10% 拨付。

7. 9 .2工程进度款:按监理单位、招标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 80% (其中当期设计变更部分和主材价格调整部分为 80% )每月拨款一次,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 30% 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 25% ,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工程项目竣工(完工)验收前,累计支付不超过建安工程合同价的 80% (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结算价的 90% ;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 97%

7. 9 .3本招标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天内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

9.招标文件第90、105页作以下更正:

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第四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的规定。如我方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或牵头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项目负责人: (亲笔签名)

技术负责人: 亲笔签名)

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

我方就本投标文件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如下:

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如我方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 亲笔签名确认后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签章)或亲笔签名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3.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完成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即代表我方对投标文件全部承诺内容的认可和确定。

特此声明!

投标人(或牵头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项目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

技术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

10、招标文件第113页作以下更正:

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第三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亲笔签名 :

项目负责人 : 亲笔签名

技术负责人 : 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XML2.0文件导出的报表格式为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只需上传XML2.0格式电子标书,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由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书的内容包括:投标总价、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单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评标指定材料表。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

投标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

项目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

技术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以易达软件水利定额导出的报表格式为准。

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由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一),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后导出PDF格式,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书的内容包括:工程部分投标报价总表、建筑工程投标报价表、设备及安装工程投标报价表、临时工程投标报价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设备价格汇总表等。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第四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项目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

技术负责人: (电子签名或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以XML2.0文件导出的报表格式为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建安工程费用”的金额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二)“建安工程费用”的投标金额必须一致。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投标文件只需上传XML2.0格式电子标书,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

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由咨询机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二),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投标人请以更正后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更正)》。

本项目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均相应顺延, 具体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如投标人已上传系统,请重新上传。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

招标代理: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18

招标人确认函已经存在文件:惠州市惠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更正公告.pdf, 【点击】。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已经存在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更正)和工程量清单(一).zip,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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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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