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辽宁
-本溪市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 供应商 ) 应在 辽宁 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02 3 年 10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505-00735 ;
项目名称: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249814.00 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249814.00 元 ;
采购内容: 南芬区高南线建设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施工,包括 架空线路工程 、电缆线路工程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 : 30天 ;
质量要求: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
(2)具有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 3 )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 4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8 日8:30时起至 202 3 年 10 月 25 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网上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 ;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0 元/本 。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10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备份文件递交至本溪市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
六、开启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30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 网上 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 网上 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 9039632 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参加磋商谈判时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本溪市南芬区铁东路101-4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甲 ( 采购代理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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