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长廊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
某部 长廊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 2023-JJDCCE-G1004 )
1、项目名称: 长廊新建工程
2、项目编号: 2023-JJDCCE-G1004
3、采购代理编号: 智怀采字 [2023]第1007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工期( 日历 天) | 标的预算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01 | 长廊新建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60天 | 1280209.12 | 1280209.12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须 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 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3)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近六个月指2023年5月-9月)。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4、为该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企业,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中国查询截图) ,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
6、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
7、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由于网页原因无法完成注册的须提供相关截图)注意: 自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我部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实现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信息系统(网址: 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8 、提供近 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
9、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10、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1、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12、 提供保密承诺书();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 获取时间: 自 20 23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每 日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 0 分、 1 4 时 30 分至 17 时 0 0 分 (北京时间 , 节假日 休息 )。
2、 获取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岳麓青城 10栋B座933-939室 ) 。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 报名领取 招标文件 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保密承诺书();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不得松散,并加盖单位原始公章。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报名现场收取。
五、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08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08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岳麓青城 10栋933-939室) 。
六、公告媒体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 中国(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军队采购网 以及中国 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招标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某部
联系人:
电 话:
2.纪检监督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与南环路交汇处岳麓青城 10栋933-939室
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10月18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