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BYFFJSZ2023100003 | ||||||||||||
工程名称 | 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荣灏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行政审批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通运路与东阳路交汇处东南角 | ||||||||||||
工程规模 | 本期设计用地约65亩,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350张。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包括主体医疗楼、发热门诊以及零星工程),地下建筑面积(厨房餐厅、药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约6000平方米。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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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10/18 | ||||||||||||
集中报名地点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到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02420000000002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11/2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3/12/20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10/18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10/23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良好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良好 | ||||||||||||
其他条件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公告信息 | 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行政审批局 以 宝行审投资发( 2023 ) 3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荣灏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和上级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设计 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通运路与东阳路交汇处东南角 2.1.2 建设规模: 本期设计用地约 65 亩,总建筑面积约 48000 平方米,设置床位 350 张。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42000 平方米(包括主体医疗楼、发热门诊以及零星工程),地下建筑面积(厨房餐厅、药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约 6000 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设计费用约 800 万元。 2.1.4 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为 30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深化优化、( 扩)初步设计应在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应在(扩)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达到送审图要求)。 2.1.5 质量要求 : 设计成果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满足经济要求,满足职能部门施工图设计审查标准和招标人审查,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调整,应无条件且无偿调整直至符合要求审查通过为止。 2.1.6 设计招标范围: 设计总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暖通、装配式、室内装饰、泛光照明、幕墙、标识标牌、基坑支护、室外景观、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 BIM 、室外场地道路、总平面、厨房及洗衣房专项设计(如有)、医疗工艺专项设计、室外综合管线(变电站高压侧除外)等地块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 : ( 1 )各类主体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基坑支护、装配式等; ( 2 )各类主体工程的室内装饰、外部装饰、幕墙等; ( 3 )各类附属工程包括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室外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线(变电站高压侧除外)、室外场地道路、附属用房(配电房、保卫室、门楼、围墙等)、总平面等; ( 4 )各类专项设计:环保(污水处理)、绿建、净化工程、医疗专项设计、智能化、节能、能耗监测、 BIM 等。 工作范围包括 : (1)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概念性方案、可研、设计任务书等资料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扩)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 (2) 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等后续配合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3.2 根据 “ 关于印发《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的要求: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 4.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平台 7.0 版”。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平台 7.0 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 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平台(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http : // )、扬州市平台( )上发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扬州荣灏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叶挺东路 53-2 号 地 址: 淮江大道 5 号 邮 编: 邮 编: 2258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黄梅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 年 10 月 18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叶挺东路53-2号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淮江大道5号 | 联系人 | 黄梅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225800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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