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视觉计算边缘节点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四川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对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视觉计算边缘节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标包一:对计算节点、存储、视频交付平台服务器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二:对GPU计算节点、软件平台扩容、布控球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三:对安全部分进行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 .2 交货期 :
标包一: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标包二:乙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标包三:乙方交货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按照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算60日之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迁移及功能升级
2.供应商名称 :
标包一:
标包二:
标包三: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标包一: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8.合作协议采购方式是指依照集团公司、四川联通及本公司相关合作协议(含联合拓展协议)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的方式。”
标包二: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5.涉及资源环境限制,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方式明确。联合建设项目指我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建设的项目。”
标包三:本次采购符合《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v5.0》第十三条“4.需要向原中标人(或原公开比选/公开询价中选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为满足业务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21层
联系人:黄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人: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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