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市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
-郑州市
河南省地市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0-20 20:27 来源: 访问次数: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 10 月 25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ZB[2023]N0713 号
2.项目名称:河南省地市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二、评标基本情况
1.开标日期:202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评委组成人员:张平卫(评标主任)、禹志豪、魏新洋、刘中光、杨传艳、程彪(招标人代表)、赵凌风(招标人代表)
3.评标情况
(1)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河南河阳律师事务所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河南大正永衡律师事务所开标一览表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河南圣璞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上签字,河南衡祥律师事务所未按照招标文件装订要求,河南龙文律师事务所、河南允和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河南轩文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河南优诚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河南问通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河南上品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河南世纪行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河南文丰(许昌)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上签字,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河南知尚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及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河南殷都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河南上合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身份证明,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河南永辉律师事务所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河南焦点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未按照招标文件装订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
(2)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详见记录):无。
(3)无效投标情况: 河南河阳律师事务所、河南大正永衡律师事务所、河南圣璞律师事务所、河南衡祥律师事务、河南龙文律师事务所、河南允和律师事务所、河南轩文律师事务所、河南优诚律师事务所、河南问通律师事务、河南上品律师事务所,河南世纪行律师事务所、河南文丰(许昌)律师事务、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河南知尚律师事务所、河南强人律师事务所、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河南殷都律师事务所、河南上合律师事务、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河南永辉律师事务所、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河南焦点律师事务所、河南开物律师事务所、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未通过初步审查,为无效标书。
三、评标结论
根据采购需要、商务、技术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地级市推荐前 3 名投标人入库;如某个地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为中标人。
(一)经评审,以下各地市有效投标人在三家以内,均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1、鹤壁地区:
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
2、济源地区:
河南禹公律师事务所
3、焦作地区:
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
河南达成律师事务所
4、开封地区:
河南论衡律师事务所
5、南阳地区:
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河南吾衡律师事务所
河南大统律师事务所
6、濮阳地区:
河南佐和律师事务所
河南尚博律师事务所
7、三门峡地区:
河南恒翔律师事务所
河南锦硕律师事务所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8、商丘地区: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
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
9、新乡地区:
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
河南悦言律师事务所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
10、信阳地区:
河南银辉律师事务所
11、周口地区:
河南万物律师事务所
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
河南直辩律师事务所
12、驻马店地区:
河南正衍律师事务所
河南胜蓝律师事务所
河南伦宸律师事务所
13、漯河地区:
河南信鼎律师事务所
河南恩达律师事务所
14、安阳地区:
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
河南金豪律师事务所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二)经评审,以下各地市有效投标人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1、洛阳地区: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
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2、平顶山地区: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第二中标候选人:需解锁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
3、许昌地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良承(许昌)律师事务所
四、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
本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河南招标采购”上发布。
六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
七、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1)名称: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湖街道金融岛中环路21号
(3)联系人:需解锁、张先生
(4)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
(1)名 称:需解锁
(2)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
(3)联系人:刘宝丰
(4)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