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道路维修改造、美术写生园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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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道路维修改造、美术写生园及配套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0 17:15 | 发布单位: | 项目开标时间:2023-11-13 | 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道路维修改造、美术写生园及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宜昌数智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A010013-2023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3-01113
3、项目名称: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道路维修改造、美术写生园及配套工程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722 (万元)
6、最高限价: 722 (万元)
7、采购需求: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30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9.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2)拟派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2023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补充说明: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如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中任职。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 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情况的,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11.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 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21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宜昌数智一体化平台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业主单位为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代建单位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级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双方代建协议,由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的一切事宜。因湖北省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数智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宜昌市人文艺术高中
地 址: 宜昌市西陵二路1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祥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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