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
-泰安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需求方案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预算金额37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97万元:第二标段为:274万元。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项目区位于肥城市境内,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安临站么山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乔界首村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王庄镇农业纺织品加工厂建设工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 。
2.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3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 .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5.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5.1资质条件: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5.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2023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2、施工内容:项目区位于肥城市境内,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安临站么山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乔界首村道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王庄镇农业纺织品加工厂建设工程。
四 、论证意见
无 。
五 、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20 23 年 10 月 20 日起,至20 23 年 10 月 22 日止。
六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 23 年 8 月 24 日前 17时00分前 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 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 、项目联系方式
1.采 购单位: 肥城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
地址: 肥城市三农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
地址: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
八、质疑与投诉
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 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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