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镇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南湖镇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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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是否重大项目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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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竞价开始时间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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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湖镇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001 | GSJHZC-PL20231020 | 货物类 | 168400.0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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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镇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 实施条例 》 、《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批复的 规定,甘肃 金汇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南湖镇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 以 邀请 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现正式 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JHZC-PL20231020
2.项目名称:南湖镇农旅融合产业示范项目
3.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有机肥
160
吨
4.采购预算:16.84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84万元,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完成采购供货。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 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或者资信证明 ,若供应商成立期限不满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原件)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凭证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gov.cn) 、 中国( . gov.cn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 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1日15时00分 00分00秒 至2023年10月23日12时15分 00分00秒 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进行投标登记,确认并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2.资格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5时00分00秒。
3.竞价时间: 2023年10月22日15时00分00秒 至2023年10月24日15时00分00秒。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注: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依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对应内容。因投标人上传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相关要求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
2.竞价的所有投标人,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盖章签字)于成交公示结束后送至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宏达国际花园B区13号楼402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一览表、企业业绩、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五、结果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满后签发成交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庄浪县南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庄浪县南湖镇寺巷路2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宏达国际花园B区13号楼402室
联系人:党建华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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