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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二水厂配套出厂干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广东

-

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10-2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沙湾二水厂配套出厂干管工程
项目编号:2109-440307-04-01-67404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沙湾二水厂配套出厂干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2109-440307-04-01-674042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沙湾二水厂配套出厂干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0-21 09:00 至 2023-10-2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0-24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0-2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次招标为不编制技术标的简易招标模式,无评标环节,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不进行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经办人:李蓉、梁建华、林瑞霭、饶良忠
办公电话:84868113
传真: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
经办人:麦杰轩
办公电话:253523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109-440307-04-01-674042003001
标段名称:沙湾二水厂配套出厂干管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0-2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401.805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沙湾二水厂配套出厂干管工程范围内全过程造价咨询及其他服务类标底咨询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概算审核工作并出具报告; 2.完成本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3.完成本工程各类委托事项招标标底、第三方服务类测算的编制工作(若需); 4.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协助委托人签订补充合同(若需); 5.复核施工方案的经济性,并提出建议,尤其是对施工措施类项目方案经济性复核; 6.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复核工作,完成其他服务类进度款支付审核工作; 7.按委托人的指令参与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计量、计价复核工作; 8.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协助委托人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9.协助委托人完成项目决算工作; 10.协助委托人开展各阶段的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工作; 11.协助委托人做好项目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投资控制方案; 12.协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核; 13.协助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核及控制; 14.委托人合理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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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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