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王沟镇前刘集村三省井新型社区一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江苏
-徐州市
丰县镇前刘集村三省井新型社区一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县镇前刘集村三省井新型社区一期建设项目 已由 丰县行政审批局 以 丰行审许可【 2021】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县农村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丰县镇前刘集村三省井新型社区一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丰县镇王砀路西侧、凤王路南侧 。
2.1.2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丰县镇前刘集村三省井新型社区一期建设项目 49#楼、50#楼、51#楼、52#楼、53#楼、54#楼、55#楼、56#楼、57#楼、58#楼、59#楼、60#楼、61#楼、62#楼、63#楼、64#楼、65#楼、66#楼、67#楼、68#楼、69#楼、70#楼、71#楼、72#楼、73#楼、74#楼、75#楼、76#楼、77#楼、78#楼、79#楼、80#楼、81#楼、82#楼、83#楼、84#楼、85#楼、86#楼、87#楼、88#楼供配电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约 185万 元
2 .1.4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2.1.5 其他: 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丰县镇前刘集村三省井新型社区一期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而采取的措施。负责在供电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备案、竣工报验、验收、送电(含电力计量表申领并配合安装)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负责办理居民供用电合同。
注:投标人所用 设备品牌、性能、质量均 需满 足国家合格标准且符合苏电运检( 2016)501号文要求,确保 省 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且具有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 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市政、绿化等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html)。
(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_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3. 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 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2 3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栏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3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 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平台 ( ”上发布。
9. 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农村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丰县镇政府驻地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中心 E 栋 312
联系人:化工 电话:
202 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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