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2023年全民健身器材配建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徐州市
招标公告
丰县 2023 年全民健身器材配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13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SZC-320321-HSJS-G2023-0003
2 、项目名称:丰县 2023 年全民健身器材配建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4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室外健身器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 、交货时间:总供货期 40 天。
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3 年 10 月23日至 2023 年 10 月27日,每天 9:00 至 12:00 ,14:00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 10 月 27 日后仍可以招标文件,2023年 10 月 27 日后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 1 )“苏采云 ”系统用户注册 -- 获取“ CA 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 -- 网上报名 --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 -- 将后缀名为“. kedt ”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 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 -- 通过“苏 采云 ”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 2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 ”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 ”系统的网址: ;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 -- 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
( 3 )“CA 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供应商需办理CA 锁,“苏 采云 ”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 CA 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
( 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 -- 已报名项目 -- 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 -- 快速服务 -- 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3.2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 采云 ”系统,供潜在供应商或者查阅。
3.3 苏 采云 系统 使用谷歌浏览器 参与不见面开标。
4 、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11月 13 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
2 、线上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13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 、线上开标地点:“苏 采云 ”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网址: )-业务工作 - 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 采云 ”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质疑和 投诉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丰县东方春城商铺 2#309 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 1 )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 2 )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
②中国( );
③“信用江苏”网( );
④“诚信徐州”网( );
⑤“信用丰县”网。
( 3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 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 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 徐州市丰县丰邑路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海峰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丰县东方春城商铺 2#309 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
2023 年10 月 23 日
采购意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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