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期项目-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网统管业务能力建设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省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期项目 - 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网统管业务能力建设(JSZC-320000-SCZX-G2023-0235)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省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期项目 - 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网统管业务能力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自行免费 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11 月 14 日 9 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3-0235
2. 项目名称:江苏省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期项目- 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网统管业务能力建设项目
3. 预算金额: 742.3 万元
4.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742.3 万元。
5.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21 〕16号)《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苏政办发〔 2021 〕114号)等决策要求和工作部署,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业务管理职能和信息技术发展现状,统筹规划江苏省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一期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以“一网统管”大系统为核心的应用系统、搭建应用支撑平台、新建药品监督数据库,初步形成“一企一档”、“一品一档”的药 监数字 监管档案,初步实现基础的事务型监管业务的数字化,最终实现监督检查、审核查验、检验检测等业务流程从业务发起到业务结束全生命周期数字化,为全省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 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开发、实施部署、试运行、正式上线运行和验收等工作。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 方式:在“”自行免费招标文件。
四、 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3 年 11 月 14 日 9 点3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苏 采云 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 南京市鼓楼街 5 号
联系人: 曹云
联系方式:
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江苏省中心(二期)三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 其他
1. 根据《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苏财购〔 2023 〕 101号),“苏 采云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 采云 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 145 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 采云 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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