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综合保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招标公告
浙江
-绍兴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综合保税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207-330691-04-01-30775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综合保税区。
2.2 建设规模: 绍兴综合保税区( 二 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和桥梁、围网、雨水、路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内容) 。 项目总投资约 100000万元。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 4 0000万元 。
2.3 工程类别: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
2.4 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该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联系单预算编审、现场工程量签证、形象进度付款控制及审核、暂定价签证、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隐蔽工程及竣工工程现场全过程影像记录、参与造价工程有关的例会、配合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等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不包括清单及标底编制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但需对清单及标底进行复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
2.5 招标估算价: 约 4 5.7664 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全、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止,具体按项目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 。
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价计费按该项目的累计施工中标价作为计费基础,分档累进计费,施工工期若延误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 2009〕84 号文件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 × 40 % ×(1+浮动率)计取。因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建设期延长不再追加相关费用,服务费用一次性包干。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要求 : /
4.2业绩要求:企业在近五年(2018年 7 月 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工程建安费 2 0000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业绩。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咨询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为准,认定造价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上述资料须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无法体现要求的,需提供建设单位或代建项目使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 。
4.3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 3 年 7 月至 202 3 年 9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2 3 年 7 月至 202 3 年 9 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
4.4 其他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 2)企业具有绍兴市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2 1 年 9 月至 202 3 年 9 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4.6本次项目不接受 绍兴综合保税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底编制单位、标底审核单位等前期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 8:3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25 日 17: 0 0 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3184568292 @qq.com)获取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2)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 社保 证明;( 3)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QQ邮箱等内容);(4)企业近 二 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 5 ) 业绩证明。
5.2 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 后邮箱发送 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无
7. 其他有关内容
7.1 评标入围方法: 入围 1 0 家 。
7.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 月 31 日 14: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越城区浦江路 3号2号楼 305 楼 会议室 。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文件即交即走 。
7.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不 设技术标 ) 。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卧龙路 200号 地 址 : 绍兴市越城区浦江路 3号2号楼三楼
联系人: 金工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招标 人(盖章):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