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渭南市
项目概况
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CS2023-11
项目名称: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2,1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832,14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为我委干部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及就餐环境,以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为纪检监察事业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2,14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2022年度未审计或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近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报名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2022年10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2022年10月以来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8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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