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某单位建设项目深度设计装修和附属配套设施配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贺州市
项目名称 | 贺州某单位建设项目深度设计装修和附属配套设施配备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209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 400 米标准跑道改造:旧路拆除 249 米,土方工程 12446 立方米,排水管铺设 391.83 米,道路工程 2600 平方米,塑胶铺设 4294 平方米;二、道路改造:沥青铺设 14978 平方米、水沟抬升 1200 米、污水井抬升 19 个、停车场改造 1038 平方米、路沿石抬升 80 米、队列广场改造提升 2400 平方米;三、建设项目装修:新建控制室 2 个,面积 24 平方米、新建形象墙 2 座,面积 100 平方米、多功能教室改造面积 65 平方米、食堂 1 楼 2 个餐厅装修,面积 118 平方米、食堂 1 楼和 2 楼两个公共厕所装修改造,面积 25 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中心交易大厅(二)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20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002661.38 元 | ||||||
工期 | 150 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景友(注册编号:桂 245121333884 ;身份证号: 452725********00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夏淞(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6)0015355 ;身份证号: 450104 ******** 103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华润示范区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综合体项目工程 企业诚信评价分:自治区 79.48 ,贺州市 101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014698.06 元 | ||||||
工期 | 150 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琼富(注册编号:桂 245121222458 ;身份证号: 530125 ******** 11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媛(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3)0002347 ;身份证号: 452427 ******** 006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平桂扶贫移民创业园项目(一期) 1# 厂 房( 12-21 轴)室内装修工程 企业诚信评价分:自治区 87.98 ,贺州市 133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4012682.98 元 | ||||||
工期 | 150 日历天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均梅(注册编号:桂 245131547423 ;身份证号: 450881 ******** 514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丽(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10114 ;身份证号: 452402 ******** 422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无 企业诚信评价分:自治区 95.73 ,贺州市 123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全国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
招标人: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盖章)
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