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高邮经济开发区下穿京沪村组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扬州市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 高邮经济开发区下穿京沪村组道路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邮经济开发区下穿京沪村组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扬州市、高邮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 1月2日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YXX-C-20230 8
项目名称: 高邮经济开发区下穿京沪村组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R 竞争性磋商 £ 询价
预算金额: 249.8万元
最高限价: 249.8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开发区下穿京沪高速村道改造工程共涉及村道 12处,其中道路改造2条,长257m,下穿通道10处,其中仅增设路灯的通道2处,同时改造道路、排水、照明的8处,需增设排水泵站6座。 具体内容见 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 两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 2 年 度财务报告 (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程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最近年度年检中合格;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shtml。
(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
(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
(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或者查阅。
(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 日 9 点 0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报名详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
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 日 9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 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3年 10 月 28 日 17:00 前发送至邮箱或送至代理公司,联系电话: (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因供应商填写有误或未按时发送,其相应责任和风险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扬州市”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5、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高邮市”、“扬州市”、”江苏省”发布的信息。
9、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
址: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高邮市 凌波路 30号
联 系 人: 王 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高邮市海潮东路 99号四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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