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慈大道快速路市政工程安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项目编号:ZY2023-089
受招标人委托,就 兴慈大道快速路(滨海大道-滨海二路)市政工程安保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目前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 内容 | 入选单位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道路管控安保 | 1 家 |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须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预算安排要求,申报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双方同意后,方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489.6 万元 /三年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2.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
2.2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4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招标文件。未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2023年11月7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前湾新区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7 日14:00时在宁波前湾新区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8室)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采用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1)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 (或转入) 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宁波市中心.jhtml)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费凡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70号浙江外经贸宁波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