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各场段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采购公告
浙江
-宁波市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4日
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各场段非机动车充电桩安装(重发)
项目编号: ZW-FZB-XB-23013
1. 项目概况
因部分场段未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及雨棚,现对东钱湖车辆段、慈城停车场、奉化停车场及首南车辆段安装非机动车充电桩及雨棚(非机动车)满足员工及巡逻车(非机动车)停放及充电,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 供应商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 其他: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不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备 : ① 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②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2.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
2.4联合体要求
□ 接受。
■ 不接受。
2.5 其它要求: /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25日9:00——2023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建议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采购文件。
3.3采购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后自行。
3.4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5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
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4时15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并提供相应证明。
5. 采购公告媒介
采购公告发布于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
6.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代理单位: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曹雪阳
电 话: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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