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辽宁
-鞍山市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采购人)对2023年中国联通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购置项目(创新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采购视频会议终端1套。
预算金额:7万元(不含税),7.91万元(含税)。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本项目最高应答限价为:应答不含税总价限价为6.3万元;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出具项目品牌指定函,设备品牌指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配合用户建设需求,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由承建。设备视频会议终端其原厂商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唯一授权统一供货,并已出示授权函,拟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依据《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由承建。设备视频会议终端其原厂商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唯一授权统一供货,并已出示授权函,且本项目通过了单一来源采购论证。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仅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8号
联 系 人:尹经理
电 话: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