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镇邓院村东西谈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仙女镇邓院村东西谈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项目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受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邓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仙女镇邓院村东西谈道路改造工程
2 、项目编号: XNZC-2023G059
3 、工程地点:仙女镇邓院村
4 、主要招标内容:拆除 15cm 厚混凝土道路和新修 15cmC30 混凝土道路;排水工程改造主要土方、 HPDE 双壁波纹管 D300 ,环刚度大于等于 12.5N/m2 60m,HPDE 双壁波纹管 D300 ,环刚度大于等于 8N/m2 109m 。
5 、本工程预算价: 253055.12 元,最高限价为: 215000.00 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出此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项目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质量为合格。
三、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价即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年底付至审定价的 90% ,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中标人收款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四、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6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了养老保险;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如下: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不能报名。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开到指定账户:银行汇票、本票(不接受支票、现金、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原件。(收款单位名称:江都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长青支行;银行账号: 320500597 ,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仙女镇邓院村东西谈道路改造工程)。
注: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开出。
2 、未中标单位汇票、本票在开标结束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汇票、本票在合同签订后退还,由投标单位自行退付。
十、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
公示网站: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平台发布。
2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4 点 --17 点(北京时间)至(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 12 号),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300 元)
投标人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 12 号)
十三、其他事宜
1 、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踏勘,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2 、 招标代理机构:
3 、 招标代理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会堂路 12 号
联系人: 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邓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 年 10 月 25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