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山东
-济宁市
嘉祥县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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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澄清说明
一、 采购人: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嘉祥县萌山路 4号(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 黄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济宁市嘉祥县建设路阳光新城
联系方式: ; 1886 3784111;
二、采购项目名称 : 嘉祥县非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助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省网项目编号 : SDGP370829000202302000123
市网项目编号: JABM-2023-G0027
三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本项目特做出以下澄清:
( 1 )原招标文件:
(二)政策加分
1.小微企业
1.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2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80%,按照最终报价价格排序。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
1.2如为联合体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2、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
3、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可享受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详见财库〔 2017〕 141号)。
4、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或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 :
现招标文件澄清 为 :因食品类报价不作为报价竞争因素,现澄清 食品类报价不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牛奶报价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小微企业
1.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2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80%,按照最终报价价格排序。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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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为联合体投标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2、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
3、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可享受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详见财库〔 2017〕 141号)。
4、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或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 :
( 2)、原招标文件: 投标样品需用不透明包装密封,否则 不得分 。
现招标文件澄清为: 投标样品外密封包装需用不透明包装密封 、 投标样品内不得放有投标公司名称的任何资料 , 否则不得分。
澄清日期: 2023年10月25日
四、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 经理
联系方式: ;1886 378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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