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佳园项目标识标牌设计服务答疑澄清一
安徽
引江佳园项目标识标牌设计服务(二次)答疑澄清一
引江佳园项目标识标牌设计服务(二次) ( GN2023-08-4249 ) 询比采购文件 答疑澄清 一如下:
1、商业街区是否包含精神堡垒设计?
答:包含。
2、小区园区内地面交通划线是否需要设计?
答:需要。
3、16地块、17地块设计风格是否统一?
答:风格统一。
4、业绩证明材料中需要提供验收证明文件,设计类项目暂无验收证明文件,是否可以不提供?
答: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业绩证明材料中“(4)验收证明文件(需有合同甲方单位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或“(5)项目结款发票(项目履约过程中任意一次结款发票,发票抬头单位为合同甲方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总公司或其分公司;发票开具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5、关于业绩证明的资料,是否可以取消甲方盖章的验收证明,因为设计单位很少有这种验收证明,而且甲方只会签字,并不会盖章。如果不能取消,只有甲方签字是否可以或者有设计部门的盖章是否可以?
答: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业绩证明材料中“(4)验收证明文件(需有合同甲方单位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或“(5)项目结款发票(项目履约过程中任意一次结款发票,发票抬头单位为合同甲方单位,发票开具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总公司或其分公司;发票开具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注:此 答疑澄清 文件视同询比 采购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 采购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询比 采购 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采购 人
采购 人 : 安徽盛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岳小河路1号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 、张健 、张盼腾
电 话: 、15 256284432
邮 箱:
安徽盛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 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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