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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塘西线三期西侧地块四云东海康养基地项目勘察设计

广东

-

佛山市

发布时间:2023-10-2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塘西线三期西侧地块四云东海康养基地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303-440607-04-01-766414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 现对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塘西线三期西侧地块四云东海康养基地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塘西线三期西侧地块四。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地块用地面积为 28662.42平方米平方米,其中A区康养基地占地面积22785.33平方米,建筑面积45570平方米,主要建设医疗康养服务综合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B区占地面积5877.09平方米,交通站场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交站场及充电桩项目,建筑面积293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48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308平方米。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为34174.6万元,估算勘察设计费约为 1253.84 万元。

2.3 服务周期: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 1) 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4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 ;

( 2) 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起 55个日历天内 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及修改深化,同时提交规划报建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前述设计成果文件及方案设计成果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含效果图);

( 3)方案设计报建通过审查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发后5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终稿,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 4) 初步设计批复后 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成果资料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

( 5)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含电子文件);

( 6)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

( 7) 服务周期从在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所有涉及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

2. 4 本招标项目 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本项目预算总价: 1253.84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折率)为:

95.00%。

2.4.2 招标内容: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云东海街道塘西线三期西侧地块四云东海康养基地项目 勘察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等)及其红线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 规划、方案设计(含交通影响评价(如有)、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 CPI 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 的相关设计资料、效果图制作、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建筑工程专项设计 【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应用系统除外)、室内装修设计、室外园林绿化设计、 人防工程设计(含通过人防的专项审查)、消防设计(含通过消防的专项审查) 等】、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竣工图、施工及验收 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委托人的要求,必须安排至少 1 名技术负责人员,解决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 等。

2. 5 承包方式: þ 固定折率包干 。

2. 6 质量要求 :

2.6.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项目 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 本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条件)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同时 具备 以下 ① 和 ③ 两种资质或同时 具备 以下 ② 和 ③ 两种资质:

① 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 或 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行业 甲 级 或 工程设计资质建筑工程行业 ( 建筑工程专业 )甲 级。

② 同时具备 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及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

③ 工程勘察 资质 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勘察 资质 专业 资质 (岩土工程) 甲 级资质 或 工程勘察 资质 专业 资质 (岩土工程 勘察 ) 甲级资质 和 工程勘察 资质 专业 资质 (工程测量)丙级 ( 或以上)资质 。

注:若投标人所具有的资质的有效期届满,但根据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文件的规定其资质的有效期可延期的,亦视为有效。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 不得超过 2 名,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资质 单位 为牵头人。同一专业工作内容不能同时由 2家联合体成员承担。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 联合体牵头人 选派 。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如有) 、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分包部分应征得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中标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如为非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设计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的诚信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有设计类企业诚信登记,勘察单位须具有勘察类企业诚信登记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 4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均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要求 :

4.5.1 对拟派 项目 负责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提供) 的资格要求:须 同时 具有 注册于本单位的 一级 注册建筑师证书 且 具有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 (或以上) 职称 (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5.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4.5. 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 3 年 4 月至 202 3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 6 对投标人拟派 勘察专业 负责人的 要求 :

4. 6 .1 对拟派 勘察专业负责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 勘察单位 提供) 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

4. 6 . 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4. 6 . 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 3 年 4 月至 202 3 年 9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 ,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4. 7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 7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7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7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 7 .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 7 .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 2022〕14号 )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 工程设计 业绩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 8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 以 初步设计批复或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 上载明的 时间为准 ),须 承接过 1项 单项合同金额( 设计费 )为 720 万元(或以上) 或 单项合同 规模为 建安费 27000万 元 (或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 业绩 。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 ( 1 ) 中标通知书、 ( 2 ) 合同协议书 、( 3 ) 初步设计批复或 施工图审查合格 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业主公章。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 3 年 10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信息化综合平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6.1 本工程项目 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 3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中心三水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佛山市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牵头人委派)

10 .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

1 1 .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三水雅城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大学路

址: 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 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编: 528100

编: 528100

人: 何工

人: 吴工

话: 0757- 66890237

话: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02 3 年 10 月 20 日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公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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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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